央視網消息:據義烏市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局,近日,義烏市某餐飲店雇傭未成年人潘某和王某在其后廚內打雜,違反了《禁止使用童工規(guī)定》與《浙江省實施〈禁止使用童工規(guī)定〉辦法》的相關規(guī)定,被義烏市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局依法查處。
經調查,15周歲的潘某和13周歲的王某通過招聘網站介紹來到廿三里街道某餐飲店求職,兩位當事人自稱已滿16周歲,該餐飲店招工負責人未仔細核查便安排其于3月6日開始在后廚打雜,主要從事洗碗之類的簡單工作。當月10日,潘某和王某認為無法勝任該工作,與餐飲店老板結清工資后辭職。涉事單位違法使用童工事實清楚、證據確鑿,義烏市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局責令該單位限期將童工交由監(jiān)護人帶回,并依據相關規(guī)定做出處罰。
餐飲店、理發(fā)店、蛋糕房等經營性場所以及工廠車間因其工作相對簡單,容易上手,培訓成本較低,成為非法使用童工的易發(fā)地。特別是暑假期間,不少未滿16周歲的年輕人都有外出打零工賺錢的想法,在以往的案件中,經熟人介紹的情況較為常見,若不留神,就可能雇傭了童工。
提醒用人單位,招用員工時要仔細核查被招用人員的身份證,并做好詳細的錄用登記和備案,對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,一律不得錄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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